空间的意义,从现代主义空间概念谈起

《新建筑》 肖毅强 2012-06-09 14:36

  

  摘 要 通过回顾建筑空间概念的演变,完善对空间问题的认识。从城市、人为感知和建构等角度对空间规律提出思考,并对我国的建筑学现状进行了反思。

  关键词 空间 空间概念 现代主义

  中图分类号 TU-021   文献标识码 A

  文 章 编 号 1000-39592001 04-0076-03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广州, 510640 


   从建筑学空间问题的内在规律出发,我们可检讨对待建筑设计的观念。建筑学发展的意义并不在于去宣布某一种主义的“死亡”,而在于不断去探求问题的本质和 解决问题的方法。今日的建筑师仍然在设计一些与“现代主义”和“现代主义之后”相关的“潮流化”建筑,却淡忘了一些在一个世纪前已发生的,本应在我们的思 维观念中起作用的本质精神。面对当今建筑学的困境,应以科学、客观的态度,摆脱形式、风格、主义、流派,以及 “形而上”的“意义”的困扰,重新确立应有的伦理价值。

  

一 空间的概念


  《Space Time and Architecture》一书的作者,著名建筑史学家S·吉迪翁(Sigfried Giedion)把人类的建造历史描述为三个空间概念阶段:


  ①穴居人类,虽然证据显示他们有惊人的创造力,但只是利用而非建造。公元前2500年,开始出现了真正意义的建筑,如美索布达米亚人和埃及人的金字塔,但这些只是服从于外部的建造,真正的内部空间还没有出现。这可以称为第一个空间概念阶段(有外无内)。


  ②公元100年,古罗马万神庙出现了第一个塑造的室内空间,圆形的穹顶至今让人感到震撼,但外部形式被忽略了。技术和观念的困境使外部形式与内部空间的分离又持续了2 000年。这可称为第二个空间概念阶段(内外分隔)。

  ③1929年,密斯·凡·德·罗的巴塞罗那国际博览会德国馆,使千年来内外空间的分隔被一笔勾消。空间从紧身衣一般的封闭墙体中解放出来,“流动空间” 出现。这称为第三个空间概念阶段1。从现代主义开始,我们用一种全新的概念去面对空间,当然,空间概念的本质还需要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


   大多数的建筑史学者都会认同,现代主义建筑是以20世纪初的立体主义艺术产生,并对建筑学带来影响而真正开始的。立体主义用一种新的思维去看待世界。从 拉斐尔和丢勒以来,人们总是以中央透视法去描绘空间:以一个固定的视点为依据,被描述的空间只在这一点之外被表达。看问题的方式影响着思维,由此使得真正 的空间体验被取代和限制。19世纪末开始,人们发现可以用新的方式去思考和认识事物。立体主义艺术家摆脱了中央透视法的呆板描述,用多变的视角和思维去展 现事物的真相,更为观赏者提供了思维和“活动”的空间,人们仿佛不是置身画外,而是与绘画者一道将自身引入了画中。例如,将一系列依次立着的平面上的物 体,单独记录、并置,用简单的方式描绘出来,从而使人们的想像空间和关注方式改变了(图1)。


  各种主义在 时间图表中以线性方式表达出各自的发展位置,常常以革新旧存的姿态出现。但隐藏在主义背后的真正本质,则与单纯的风格变换不同。通过绘画人们可以认识现代 主义这种先锋概念的本质精神。“没有人可以用一个单独的视点来完成空间的描述,尽管如此,中央透视法还是作为唯一的方法沿用了几个世纪。在没有把握立体派 绘画的灵魂精髓之前,是不可能理解现代主义建筑的。”2现代主义带来的转变,步入了第三个空间概念阶段。只有在建筑中人们才可以绕过或穿过界面,感受 到“内”与“外”的空间,而不是被唯一的视点支配着呆在外面。人们终于可以穿过想像的界面向前迈进,空间在我们的感受行为中流动了起来。


  空间从来都不是孤立和静态的!


感知的建筑空间

  

二 空间的观念


  假如以上的复述是多余的,我们就应在一个世纪之后的今天有更清醒的关于空间概念的认识。人们用了漫长的时间才走完了这三个空间概念的认识过程,但建造空间的客观规律本来就存在。


  “空间”的定义,源自于拉丁文的“spatium”“在日常三维场所的生活体验中、符合特定几何环境的一组元素或地点;两地点间的距离或特定边界间的虚体区域”(见American Heritage词典)。显然,空间的客观规律涉及了与生活体验相关的城市化空间、空间感知和空间的特定构成方式等问题。


  1 城市的建筑空间


   城市的建筑空间的形成得益于传统的城市观念。无法脱离城市去谈建筑,也无法脱离城市空间谈建筑空间。“现在当人们谈论城市时,仍然会直接地联想起中世纪 的城市,因为它给人以一种多元的归属感。”传统城市空间中,有层次的城市空间结构令我们不会置疑建筑附属于城市空间的意义。日常生活的通道带领人们去感受 广场、街道、街区所形成的场所氛围。建筑的窗、阳台等外在元素亦成为城市空间的组成元素。人们不会孤立地看待每一幢建筑,不会孤立地去感受某一空间。把建 造行为作为城市空间的一个关联部分,形成了建筑空间从属于城市空间体系的观念传统。


  具有良好空间形态的城 市,空间有良好的系统性,建筑的存在也具有一定的服从性。在城市中,建筑自身的角色含义是确定的,建筑空间需要回应城市空间。现代主义建筑开始,建筑构成 元素得以摆脱了力学体系的困扰,令元素本身的意义功能弱化和规则化,这使空间能够成为建筑的主体表达,同时也应更容易回到城市空间的层面上来。


  城市空间与建筑空间的一致性,也说明了城市与建筑空间问题的统一性。对建筑及其部分因素的扩大化和片面追求,会导致城市基本空间存在价值的偏移。正如现 代主义风格建筑的个体形式意义被夸大,城市空间的系统性丧失,而转化为单体建筑之间的关系,引致空间意义丧失,城市衰败。

  城市构成形态的多元化,使我们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城市的问题直接可以反映到建筑上,而建筑的存在又同样地面临城市问题。没有好的城市空间,便会扼杀建筑空间的发育。而好的建筑空间,应是对城市空间的回应和深化。


  2 感知的建筑空间


   感知(perception)是相对于人的生活行为而言的。形式的发展,导致了我们能在上一个世纪看到建筑界最让人眼花缭乱的景象。面对着不同的主义和 风格,令人“在外面”看得越来越糊涂。感知能力会因为过度泛滥的景象和“符号”而迟钝。而可感知的空间,始终是丰富场所现象的载体。


   “萨沃伊别墅的参观者,在漫步于建筑中时都会自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几乎不能一下子理解他们在这个建筑中所感受到的一切。这作为一间房子,并没 有添加任何特别的新内容。但一切都是新的、生动的……”空间观念的改变导致新的空间构成方式,带来全新的感知,“房子,并不只是一个由有用或无用面积组成 的建筑游戏。”4相反,空间的安排至关重要。


  空间的关系需要被感知;而空间的存在又是与人的生活感知紧密相联,也就是说,空间关系应是可感知的。


  现代主义建筑文化中,空间概念的进步,并未被很好地理解和贯彻。一方面,把概念化的城市形态凌驾于城市文化,臆造的模式并不能贴近生活感知,导致了城市 空间的衰落(现代主义城市)。另一方面,空间束缚的解放带来形式上的革新和自由,却演变成了简单的时尚和样板,背后的支配观念逐渐为人们所淡忘,甚至重新 走了回头路,只“从外面”形式和静态地去“审视”建筑。


  时间会搬弄各种各样的潮流,但人们对建筑空间的感 知往往是一致的。柯布西埃的拉罗什别墅Villa La Roche 和最近人气正旺的弗兰克?盖里的毕尔堡古根海姆博物馆同样地有着枢纽的核心空间,良好的流线处理以及与周边环境通透和连贯的空间关系(图 2~3)。房子需要被建造起来和赋予良好的使用功能,这是建筑师的基本责任,在这一点上,并无什么可“后”可“解”的东西,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基本的空 间感知出发,反省对于建筑学发展的“关注点”。


  今天,我们一些建筑师,经常都会设计一些与“摩登文化”有 关的建筑,但当他们要去绘画、速写的时候,又更倾向于描绘一些具装饰意味而精确性不够的传统建筑,如民居、古建之类,显示了所谓“艺术修养”本身在现代设 计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它至少表明:①“摩登”的建筑用绘画方式来表达,存在大量不可表达的因素;②现代生活所赋予的生活感知丰富性,已远远地超越了二维尺 度可描述的范畴,不再只是简单静态的形式美。静态的二维表达的美感和可感知的美并不完全是一回事。这里,“空间”是关键,空间的流线、关系、尺度等的组 织,成就了一种整体而又无法言状的感知,如同音乐一样;又如同现代主义艺术告诉人们的那样,要进入画境中去感受体会,对于主体才是真实的。回过头来,我们 要面对一种现实:光以一张“漂亮”的效果图来作为建筑设计的“直觉 ”依据是不足够的,表达的局限,会令我们无法接近对事物的真实感知。具备良好感知的建筑空间应当成为自觉的设计要求和根本的设计目的。


  显然,现代主义建筑在空间概念上的革命性认识,到今天还不能转化为大多数建筑师的自觉意识。


  3 建构的建筑空间


   建构(construction)在于表达一种正确的空间构成方式。建构学系统支撑着建筑作为技术和艺术统一的系统框架,construction一 词,很容易只被理解为结构设计的力学问题,或者细部设计的构造问题。但正如巴塞罗那德国馆所表现出来的全新的对结构体系的理解,引出了全新的空间概念。一 种贯彻空间、结构、细部的建构方式,将涉及尺度、比例、材料、构成关系等问题,需要建筑师去掌握其中的真正规律。建筑设计合乎客观规律发展,才会成为真正 的进步。合乎建造规律的空间生成,才是建筑设计的根本伦理价值体现。


  真正的建造历史都在追求着目的、手段 和结果的一致性和完美性。因为建造满足使用,而产生出内外空间;建造的发展,构成了城市中的整体空间关系;因为建造技术的进步,使建筑得以摆脱内外分隔的 束缚。今天的技术手段,已可令我们达到“随心所欲”的境界。建构手段如果没有被正确地运用,空间又可能变成建构的负累,而重新走向外在形式和内在空间的分 离(正如古罗马万神庙曾经表现出来的那样)。不合乎建造规律的空间,只会危害建筑学的发展。我们不能为了一个矫饰的形式而去虐待科学的态度和生活的真实: 在玻璃幕墙的后面会是一堵严实的墙;拱形的形式下面却吊着一个平平的天花顶棚;或者建筑的上部加上一个厚重、无功用而又受力不合理的大屋顶去宣扬“意 义”。


  建构精神体现为清晰的关系和可感知性:使被使用的结构方式可读,使建造的空间关系可读,使建造的空间及表达的形式的关系可读,使形式间的逻辑关系可读,使细部与整体的关系可读。


  建构方式影响着每一个使用空间的质量,合理的建造空间是一种自然的生长,而非刻意的拼凑。建造方式作为有形的基础,配合无形的使用,成就真实的空间。建 筑内部真实的空间关系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建构关系的安排,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破建造方式与空间的对立,使之成为完整的统一体。

  

三 空间的意义


   以上的三个方面,是相互关联的统一体,表明建筑空间问题不可能孤立地来谈。我们常常能看到一些脱离城市、正常的感知和建构逻辑而臆想出来的建筑设计,过 分地关注外在形式的完整性和可观性,缺乏完整的空间观念。张永和先生曾针对中国建筑的现状,指出我们的建筑设计往往不遵重建造规律,只可称为“形象建 筑”,可谓一针见血。


  仅用主观的艺术修养判断来代替真实的物质要素分析。在用地宽松的场地,玩“平面构 成”;建筑面积许可,则玩“立体构成”;既没用地又没建筑面积余地时,玩“立面拼图”。我们可以把这些设计结果称之为“平面建筑”、“形体建筑”,或者 “立面建筑”,有的甚至只配称为“正立面建筑”。没有根源的设计行为,很容易成为“形象意义”的牺牲品,全然忽视建筑的正常空间规律;无视建筑在城市空间 中的角色和相应环境中的作用;无视真实的建筑感知和使用;无视合理的建构逻辑和空间构成规律。


  由于建筑学 中这些基本的“基础平台”观念的欠缺,导致了专业价值观的紊乱。今天,虽然许多“时髦”的口号和名词我们已经背得滚瓜烂熟,却仍然片面偏执地看待建筑设计 问题。虽然我们知道“空间”是一个三维概念,却无视一个世纪以前已发生了的观念进步。虽然我们已拥有可“随心所欲”的技术文明(是否能真正掌握和运用让人 质疑),却仍然没有摆脱空间设计的“内外分离”, 而始终“在外面”看建筑。


参考文献


  1.Thomas Schmid. AchitekturVon der Logik zur Optik . Stuttgart+Zurich Karl Kraemer Verlag 1998.

  2.Sigfried Giedion. Raum Zeit Architektur.Berlin Birkhaeuser1996.

  3.Dietmar Reinborn. Staedtebau im 19.und 20.Jahrhundert. Stuttgurt Verlag W.Kohlhammer 1996.

  4.Peter Buchanan. Zweite Moderne-von Le Corbusier zu OMA. ARCH+ ,Zeitschrift fuer Architektur und Staedtebau, 199810 :64

  

《新建筑》 200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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