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街道与城市场所精神的营造

城市规划网 刘皆谊 2016-11-13 18:16

摘要:探讨受到经营条件与城市发展限制的两个主要影响力时,地下街是如何结合城市场所精神的方式,包括藉由认同的方式改变地下街的功能与性质,进而贡塑人们对于地下街的印象,及以定位的方式将地下街空间重组,创造新空间结构、秩序与结构特征,进而改变对地下街空间的感知与辨析。并以此逐渐改变地下街原有性质,使地下街能够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组成与延仲。同时,文章还提出了地下街发展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两个主要策略,及引入策略后对地下街可能会产生的改变。


关键词:地下街;地下空间开发;公共空间布局


中图分类号:TU 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 0836( 2009) 04- 0645- 06


1引言


对城市而言,公共空间属于公共价值领域的城市空间,是城市空间最重要的子系统,是具备承载使用活动功能的物质空间和公共资源,是人们体验城市的卞要领域[1]。城市居民能在城市公共空间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流重要社会活动。同时,城市公共空间对于城市环境质量的发展具有长远的重要性,其更属于城市重要的资源[2]。


属于城市地下公共空间体系的地下街[注1],一开始并未被视为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长期忽视的结果,地下街与城市公共空间体系彼此间显得关系薄弱。但在出现重新定义地下街及地下街结合城市场所精神发展后,地下街被扩张至城市产生连结,并逐渐加入城市公共空间体系,亦开始出现影响城市公共空间布局发展的情况。


2产生转变的地下街开发概念


从对营运的现状调查与实践经验中得知,地下街若过度注重商业效益,而忽略其于城市内的定位,将会出现与城市公共空间关系薄弱的情况,逐渐为消费者所厌恶,最终出现经营不善的结果。为逆转上述的经营缺陷,在地下街的开发中,便出现将地下街重新定义为城市公共空间的新概念,藉以突破原有的限制与经营困境,亦因此影响地下街的基本设计思维。


2.1地下街新概念的形成


日前将地下街视为城市公共空间领域的地区,以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最具成效,这两个地区的地下街也各自代表着2个新概念的形成方向:『突破限制』与『经营问题』。


2.1.1日本:为『突破限制』而进行改变


日本以1973年作为对地下街重新进行定义的分水岭,而在73年订定银本方针玛成立『地下街中央连络协议会』之后,地下街的开发权转由中央控制,除严格对新开发地下街加以限制与规定外,并要求将旧有地下街提升内部环境质量,迫使部分地下街开始改变原有的开发与经营概念,藉以突破严格的竹制[3]。而中央政府的介入也打破原本地下街开发是独立于都市计划(即规划体制)管理的状况,使其在开发时,需要注意是否与城市发展公共空间的计划契合[4]。


另外,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也是促使日本地下街产生改变的原因之一,由于日本各城市的地下街数量剧增,使得地下街彼此间的竞争激烈,各地下街为让本身能符合消费者的喜好,借着调整地下街与城市公共空间关系链的方式,形成地下街的特色化,以获得竞争优势。而其它如对于地下街使用功能改变的要求、民众对地下街的期望以及地下街为城市重要的生活圈等相关社会因素的影响,亦促使地下街需要藉加入城市公共空间体系,以取得商业效益、城市与消费者二者之间需求的平衡。


日本推动地下街新概念的成功经验,也影响到其它国家对地下街原本定位、空间与设计的观念产生转变。


2.1.2台湾:为解决『经营问题』而改变


相较于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将地下街重新定义的目的则显得较为单纯,主要是为改善地下街的经营问题。


台湾现有的地下街是采用分期开业的模式,例如台北捷运的地下街从2000年开始,平均每隔2年,才会开业1到2条地下街。分期开业主要是由于台北的地下街大多是与地铁系统共构,因此需要配合地铁的系统工程进度。另一原因则是希望以分期开业的方式,减少后期开业地下街营运问题[注2]。由于高雄地下街在营运的重大失败,造成台湾地区对地下街态度基本是重营运高于开发[5,6],因此当台北第一条地下街一台北地下街于开业初期就发生营运不良状况时,便马上减缓开发速度,针对整体地下街进行全面检讨,同时参考日本地下街的经验,引入重新定义地下街为城市公共空间的概念,对后续开业的东区与龙山寺地下街进行修正[注3]。


2.2新概念对地下街开发所带来的影响


在引入新概念后,对于地下街的开发理念改变,基本产生下列两大类的影响。


2.2.1同时涉及对城市空间的影响


(1)地下街环境重要性提高,并被要求与城市公共空间环境相等。


(2)地下街结合其它城市功能元素建设成新公共空间,出现新的特点。


(3)地上地下之间的公共空间开始融合,改变原有城市空间界限。


(4)地下街开发调整至城市公共空间开发计划的位阶,纳入城市设计机制。


2.2.2集中在内部空间的影响


(1)强化地下街的公共空间特色,形成消费者对地下街的认知感。


(2)对应地区的公共空间特征,创造地下街特色。


(3)重新利用安排地下街公共区与城市活动的引入,形成公共空间的用途。


3地下街的城市场所精神塑造


重新定义地下街的开发理念,直接引发地下街出现结合城市场所精神的趋势,所谓地下街的城市场所精神,并非是指地下街内部空间的场所精神改变,而是透过建立地下街的『场所性』(Placeness)[注4],从建立城市公共空间的角度对地下街进行新的场所精神定位。


地下街的城市场所精神塑造,主要是运用场所精神的『认同』和『定位』两种方式。


3.1认同:人对地下街印象改变


『认同』主要是透过扩张、置换、结合某些城市特性于地下街的方式,使其在功能与性质产生改变,以创造城市居民新的共鸣与感受,进一步改变原有地下街的印象。


3.1.1地下街为城市活动的聚集载体


透过复制城市地面活动于地下街,再配合功能调整、主题设置……等方式,让各类城市活动在地下街重新发生,同时重新安排活动地点、动线、交通连接,让各种规模活动在地下街产生不同程度的聚集与分布,产生城市活动聚集的印象。


3.1.2地下街能提供商业外的城市需求


将城市机能置入地下街,扩大服务范围,让公众产生在地下街能满足各种需求的印象。提供的服务除由商业机能及其衍生的服务外,主要是日常生活需求的城市服务,包括邮政、各类咨询、银行……等,以及提供各种城市情报。


3.1.3地下街代表城市的特色与文化体验


许多城市特意强化地下街与城市的关系,并将城市文化体验重现在地下街,利用印象的认同,让地下街塑造为城市的入日意象。例如日本东京、大阪、京都、名占屋、我国台北的地下街……等。其中,以日本最为成功,在结合城市独特地域性及生活后,不少日本城市地下街甚至成为代表体验该城市文化生活的标志,也增加了地下街商业以外的价值。


3.2定位:地下街空间构成改变


『定位』是透过对地下街空间的重组,创造新的空间结构、秩序与结构特征,改变城市居民原本对地下街空间的感知与辨析。


3.2.1创造出城市公共空间的辨析条件


透过模仿地面公共空间元素,在地下街创造出与K.Lynch在《城市意象》(The Image ofThe C ity)一书中所提到的路径(Path)、区域( d istrict)、边缘(edge)、节点(node)、地标(landmark)等五大要素,让人产生城市公共空间的辨析印象。


另外,也透过结合城市公共活动,在地下街内部设置艺术品、文化长廊等新的空间使用模式,进一步表现出城市公共空间特性。


3.2.2地下街与地面间消失空间的明显界限


藉由重新定位空间与功能、透过结合与各种城市要素共同建设,以及衔接方式的多样化,打破地下街惯有空间模式,让地下街空间自然延伸至城市地面,使两者原有界限消失,形成彼此活动的流畅衔接与自然转变。


名古屋城市地下空间


4城市场所精神与地下街结合分析


4.1城市场所精神影响地下街定位的规则


结合城市场所精神对于地下街的影响,可透过同区域地下街群中城市场所精神的改变情况来说明[7]。表1为本研究对日本名古屋『荣』地下街群在1969年至2002年之间,城市场所精神逐步增加的整理一览。再从其中按地下街与城市场所精神结合程度的多寡,将其分为(1)于地下街增加新的城市机能、( 2)地下街开放部分空间与城市地面空间出现衔接、(3)透过空间重组,与地面的城市文脉结合……等3个层级。笔者认为可从中推论出城市场所精神对地下街带来影响的3项规则。


(1)这3种层级以(1)最容易达成,也是地下街城市场所精神的基础。(2)与(3)则是由(1)发展出来的模式扩大,主要是出现在地上地下之间的转换层,并与城市形成有机结合。其中,(2)是利用与城市公共空间的衔接,使地面活动能进入地下街内;(3)为地下街与城市场所精神在垂直向度的重叠发展,除要与地面公共空间进行复杂的空间重组之外,还需要地上地下一体化开发。笔者认为此3层级正代表结合城市场所精神对地下街影响的发展过程,其为自内部发展至外部,由增加城市机能至衔接城市空间,最后以城市空间的垂直向重新分配与城市文脉进行结合。此外,需强调的一点,地下街发展结合城市场所精神,并不是按3层级次序进行顺序,而是可依实际需要以其中任一个层级独立发展。


(2)地下街结合城市场所精神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紧密程度,基本由(1)至(3)的层级而递增。当趋于(3)时,地下街在城市公共空间体系中的重要性就随之增加。


(3)只有发展(2)与(3)的层级,结合城市场所精神才能使地下街突破原有限制。代表只有当地下街涉及地上地下一体化开发,并与城市空间结合时,城市场所精神才能使地下街突破原有限制。


归纳上述3点规则,可总结出城市场所精神对地下街的影响,主要在透过城市场所精神与地下街的结合面扩大,使地下街定位为城市公共空间,形成突破性改变,促使公众产生新的集体认同。


4.2城市场所精神对地下街设计的影响


(1)设计原则调整为与城市公共空间相同:强调地下街应具城市公共空间相同水平,包括注重人在地下街的安全、舒适、感受与彼此间的交流,尽量让城市公共空间具有的活动模式能出现在地下街,与城市公共空间一样拥有各种变化,加入各种人性化设计,重视消费者购物心因性与物理性感受,以重现各种在城市消费所应具有的体验。


(2)需要考虑、复制与引入地面城市环境:为了要让人在地下街有城市公共空间的环境感受,地下街设计需要在内部开始复制城市的环境,甚至扩大地下街空间的开放性与引入自然元素。另外,也强调地下街内部环境的变化、空间主题与不同规模活动的设置,藉由模仿城市环境类似的各种场所,让地下街拥有接近城市环境的多样性环境变化[8]。


(3)地下街与城市之间关系出现变化:地下街设计开始强调加大与城市之间的紧密性,包括藉由结合城市文化的独特性与主题性,联结城市的历史发展脉络与文化保护;加入展览功能,联结地下街与城市艺术的关系;加入城市的文化宣传、情报中心的功能,让地下街与城市生活圈透过与不同层面的组合,使地下街能出现各种与城市的新关系。另外,地下街设计也关注地下街与城市活动发生联系的发展性,导致地下街在设计时出现各类型的活动预留空间,甚至为创造与大型活动的关联而与周边环境空间进行整合,让活动与城市公共活动重叠,发展为城市生活的重要公共空间。


(4)扩大为地上地下一体化设计范围:在调整地下街与城市关系的同时,更重视与地面公共空间之间的整体性,使地下街设计将城市地面、地下街、地下街周边联结空间视为一个整体,透过设计安排各种引导、连续性与关联性。同时,也扩大地下街设计的范围,将设计焦点移转至地上与地下的整体空间层面。


5地下街发展为城市公共空间的策略


5.1策略1:


发展休憩、交流与让人驻足场所城市公共空间最具魅力的部分,就是当城市居民在城市间活动遇到公共空间时,能在进行各种休憩与交流的活动,并在公共空间获得放松的机会[9]。而城市公共空间中能提供此类功能的场所,共通条件是环境本身能够提供各类体闲设施,并具有足够空间能让活动发生。


为创造地下街的城市公共空间场所认知与从经营角度考虑,地下街开始发展上述地面公共空间最具魅力的部份。当然,因为经济考虑及先天因素限制,无法完全创造出与地面公共空间相同的环境,但仍利用地下街布局与节点设计,依前述的共通条件为基本原则,发展出许多与城市地面公共空间相近的休憩、交流与让人驻足场所(见图1)


图1 台北东区地下街的休憩、交流与让人驻足场所


发展休憩、交流与让人驻足场所的策略,需先分析整个地下街活动模式,透过与地面公共空间的活动模式对比后,决定布局的位置,并使各个场所彼此间能产生关系。


透过发展体憩交流与让人驻足的场所,使地下街出现3点改变:


(1)地下街出现与城市公共空间相同的各类休憩、交流与让人驻足…等活动。


(2)丰富地下街环境,使其不再单调、制式化。


(3)城市居民形成地下街为公共空间的场所认知。


5.2策略2:引入城市活动、文化和记忆


此策略主要是透过城市活动引入,使地下街拥有城市间的活动,增加城市居民在地下街的活动习惯,改变地下街与城市关系薄弱的印象。由于形成活动的门坎不高,通常一般地下街只要略作调整都可以达成,因此引入地面活动,为目前地下街结合场所精神中最常见的作法。决定在地下街的城市活动规模,需视地下街是否有无足够空间让活动能够产生,因此大型城市活动的置入,需要从扩大与地面空间的结合面来达成(见图2);而地下街以提供城市文化的体验,作为吸引消费者的卞题卖点,使地下街与原本所不具备的城市文化产生联系,进而达成与结合城市场所精神目的,也是此类策略所常用的方式之一[10];同时,地下街也常引用城市记忆作为场所的体验卞题,藉此引起各年龄层消费阶层的兴趣,使地下街成为同博物馆般的城市历史表现公共空间(见图3)。


图2 名古屋的Oasis21大型城市活动

图2 名古屋的Oasis21大型城市活动


图3 提供老上海体验的上海1930地下街

图3 提供老上海体验的上海1930地下街


透过引入城市活动、文化和记忆,地下街因此出现下列4点改变:


(1)地下街具备公共空间的内涵。


(2)透过结合城市的文化保存,创造与城市文化联结,地下街为历史保护提供一种软性保存方式。


(3)地下街引入城市活动与城市生活,形成新的人潮吸引力。


(4)地下街透过结合城市文化与记忆为主题,提供地面城市公共空间己消失的文化体验。


6结语


地下街结合城市场所精神的演变研究,对于我国城市开始重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地下街而言,透过地下街与城市场所精神的结合,地下街能够成为城市公共空间体系的组成,让城市公共空间体系的活动、机能与布局扩展至地下街。对于城市而言,地下街结合城市场所精神则促使城市需要将地下空间资源有效与城市地面视为一体化进行设计,进一步达到城市整体朝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发展。


注释:


[注1}同济大学卢济威教授在《地下公共空间与城市活动指标相关性的研究》一文中指出,地下公共空间是指地铁、地下街、地下公共车库…等供公众使用和活动的地下空间。见俞泳,卢济威.地下公共空间与城巾活动指标相关性的研究.地下空间,1998,Vol 18(增刊):299一302


[注2]会出现地下街经营问题,台湾学界一般研究认为主要原因是地下街与捷运系统共构,导致地下街经营被捷运系统的开发所限制,加上经营团队缺乏地下街经营经验,无预先进行经营策略研究所致。


[注3]主要是这两个地下街的区位具地区特色,因此很容易就找到可以发挥与让人共鸣的主题。其中,东区地下街位于台北市的主力商圈,代表台北市的现代文化与商业发展。龙山寺地下街位于台北发展的起点,加上周边有白年传统寺庙龙山寺,代表着台北的传统文化精髓。


[注4]场所性是指人在空间中,所必须面对、适应的实在或预设的力量。唯有透过适应和显现场所的精神,才能使空间具场所性与含义,并使人对于空间产生认同和定位,场所本身所要传达的精神才能体现在场所的特质和空间结构。


原文标题:《地下街结合城市场所精神的演变趋势探讨》


作者:刘皆谊(苏州科技学院建筑与城规学院,苏州市2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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